每次論政,總能引起激烈討論,若為了"收視"加"捐款",看來大口仔筆記往後應以論政為主,論財為輔。
本來不欲對上一篇"知所進退"再發表任何意見,網友對文章有意見是正常,正反相方的討論激烈但不失理據,實屬可喜之舉。不過,看到某個"匿名"朋友認為市民是政府的小股東、立法會及行政會議是大股東後,不禁"再"有感而發。
不用翻看教科書,只用常理去想(對!大口仔是COMMON SENSE主義者),都會知道一國應以民為本,公共機關在得到市民的授權後才可履行任何權力。公務人員之所以稱為公僕,是因為公務人員是"公"共大眾的"僕"人,市民大眾實為所有高中初級公務人員老闆,政府的主人翁。
在私人公司的層面來說,管理層因私利做出不利大股東的行徑時有發生,作為當事人實應據理力爭,不可將"鬥大聲"合理化,處事亦應按既定機制實行,避免在社會引起不必要的分化,誰是主誰是客要學懂分清楚。
作為大股東,對於政府這公司的管理層屢次向員工作出欺善怕惡的讓步,完全不按機制行事,感到憤怒是應該的,無奈的是,咱們完全無委任管理層的權力而已。
還有以下兩點澄清,以正視聽:
1. 初級公務員原來的建議減薪幅度為0.96%,遠低於高級公務員的5%。
2. 公務員的薪酬機制已考慮了私人公司的花紅收入,不能說公務員在市況好景時無任何得益。
大口仔不才,找到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平叔一篇有關公務員薪酬機制的鴻文─《薪酬政策合理 政府處理欠佳 》,理據及論點比大口仔的清晰百倍,有興趣的讀者可以一讀。
2009年8月30日星期日
知所進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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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則留言:
大家都係打工仔, 相煎何太急? 何况薪酬加減本來就充滿政治性, 一個所謂的机制亦難滿足各方需要!
>>大家都係打工仔, 相煎何太急?
咪傻...唔啱就係唔啱.
同煎唔煎急唔急毫毛關係.
>>何况薪酬加減本來就充滿政治性, 一個所謂的机>>制亦難滿足各方需要!
制度一早有, 係部份人貪得無厭反枱而已.
問題唔係有人貪得無厭咁簡單, 罪魁禍首是政府, 不按本子辦事, 厚此薄彼, 不守承諾, 搞小動作.
唔該啦...公僕唔係公眾奴僕,都係揾餐飯食!反而啲議員就真係白啦...一啲供獻都無. 大陸人三扒兩撥就過咗我哋...醒醒啦!
冇錯, 公僕都係揾餐飯食, 但議員就要一分為三: 委任議員食免費政治午餐, 呃飲呃食; 小圈子功能組別議員大多數亦係食免費餐, 有啲仲經常偷懶連會都唔去開; 直選議員係民選的, 市民有責任監督佢哋, 邊個唔做嘢, 邊個聲大夾惡, 邊個只係識擲蕉, 下次就要用選票踢佢走.
唔好响度講笑啦!...如果啲議員抬下棺材,掟下蕉, 騙取津貼, 逢政策都反對等等...都可以叫做做野,又可以連任, 咁叫做民選議員, 叫做好...難怪香港每况愈下啦...
想講講現行立法會的玩法:
1.立法會議員97後不能提出私人議案定立法例,只能修改由政府提出的議案。(《保護海港條例草案》就是前立法會議員陸恭蕙97前提出的議員草案)
2.政府提出議案後須要分組點票,由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兩組議員分別投票。議案須分別取得兩組過半數議員贊成才通過。(重大法例需全體2/3以上議員贊成才能通過,如之前的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
3.在現行分組點票的投票制度,由於親政府議員佔了差不多2/3議席,大部分議案基本上通過不難。
綜合以上3點,可以看到民選非親政府的議員基本上入到立法會是無什作為。不可提出私人草案,只可修定政府的議案。就算修定政府議案,往往由於得不到其他2/3親政府議員贊成而不能獲得通過。
所以現在大家看到掟蕉、掃桌、大叫、為反對而反對,基本上都是以上3點玩法下之產物。
看到有巴打話議員阻礙政府施政,在實際操作層面上是不可能的。
"2.政府提出議案後須要分組點票,由地方選區和功能界別兩組議員分別投票."
巴打你搞錯了, 政府提出的議案不必分組點票, 只要有過半數議員投票支持就可通過. 但議員提出的任何修正則要分組點票, 兩組均有過半數議員支持才可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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