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2日星期日

貪得無厭

如果大家唔識解"貪得無厭"呢四個字,大口仔建議大家追看返有關政府賠償雞農的新聞....

雞農要求政府提供十倍於2005年的賠償金額,而且還聲大夾惡地聲言會探取激烈行動,如果咁都叫合理要求,大口仔真係無話可說!

試問雞農要求政府提供十倍的賠償金係如何計算的?按通脹嗎?按新增投資嗎?還是甚麼?

有道理的請提出,詞窮的唔該合作,盡快按市民意願,改革養雞業,不要將香港人的性命拿來要脅政府。

人命黎呀大佬!放雞?如果你敢放,警察應該拉哂有關人士以免擾亂社會治安,一蚊都唔好賠....

4 則留言:

匿名 說...

冇辦法,鬼叫我地有個"強"勢政府

匿名 說...

I guess they thought 10 times PE? Just joking.:P

N/A 說...

我好想反問每次有事都要用納稅人的錢作出賠償又合理嗎 ???

大口仔 說...

匿名(1): 應強不強就真....
匿名(2): 10倍PE? 應該係10倍PB就真,打死都唔買。
巴林: 當然不合理,諗返起今年填報稅表看到繳交金額就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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