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日星期四

反省

今個星期的賓架手記,大口仔將以"大口仔"的身份而不是"Tabo"的身份以第一身的感受去寫,寫的是最敏感的題目─雷曼迷債事件中銀行及銀行銷售員的責任。

先申報利益,大口仔無持有任何雷曼相關資產,家中老爸卻在中銀買入了"迷債",數額雖然有限,但大口仔及家人為免打擊老爸迎接孫兒的大好心情,到今日都未向老人家宣佈他當日買入的"迷債"本金有機會損失大部分。

大口仔於銀行工作,由於工作性質以放貸為主,銷售投資產品為副,加上去年晉身管理層後已甚少直接向客戶銷售投資產品,但眼見今次雷曼事件引發公眾對銀行從業員的大肆批評,我還是想多事地以行內人身份加多把嘴。

早兩天看明報一則有關雷曼苦主的故事,講述一位年過60的老婦人靠拾荒為生,來港十多年只外出吃過兩次飯,一次在兒子中七畢業那天,另一次與女友人到大家樂用餐,但因為從來無去過大家樂食飯,所以連在大家樂點餐都不懂....

辛辛苦苦工作,為了丈夫為了兒子,儲下52萬老本,一向以定期為主進行最卑微的增值活動,但兩年前某一天,"銀行經理"介紹有一種"息高"、"穩陣"、類似定期存款的收息產品給那老婦,老婦聽過介紹後,因為"相信"銀行經理,將52萬老本全部買入那"息高穩陣"又類似定期存款的產品收息,兩年來一路收息無誤,直到雷曼出事收到"銀行經理"電話為止....

坦白說,大口仔睇完這故事後都眼濕濕,覺得故事中的主角好慘,亦對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信任關係崩潰非常無奈,我反省自己,反省同事,反省雷曼事件中銀行從業員是否有欺騙客戶?

大口仔唔排除樹大有枯枝的可能性,但亦相信大部分銀行從業員都一直盡心盡力為客戶提供服務。在雷曼事件中,如果銀行銷售員有向客戶提到有關產品與幾間公司的信貨評級掛鉤、雷曼為擔保人、雷曼倒閉對產品的影響,客人聽完後仍然因為一句"相信銀行經理"而購買產品,最後出現違約事件導致有投資損失實在與人無尤,包括我老爸....

兩年前,雷曼的信貸評級同匯控一樣,有幾多人知道雷曼於兩年後會極速倒閉?有幾多人知道由雷曼擔保的CDO有機會變得一文不值?事後孔明容易做,但試問有幾多人於兩年前夠膽同可以清楚講出由雷曼擔保迷債的潛在風險?政府官員、金管局、立法局議員及大學教授都唔見得咁有見地,反而出事後指指點點撈政治油水的就大有人在....

作為產品分銷商,銀行的最大責任在於令客戶明白投資該產品的"所有相關風險",客戶亦有責任細閱投資產品的資料,在肯定自己對投資產品的了解已去到一個合適的程度後,才簽名作實購買任何產品,基本上同大家買股票前要做功課一樣。但問題係,銀行樹大有枯枝,客戶亦十之八九不會"揭"投資產品的任何銷售文件....

我相信購買任何投資產品同購買股票都一樣,一定要清楚自己的選擇,潛在利益在哪?最大風險在哪?因為無論監管幾全面,最緊張你財富的那位,都一定係你自己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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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則留言:

司空雲音 說...

申報我唔係銀行中人
不過我實在不齒雷曼苦主所為
完全係輸打贏要

佢地都係衰一個字:貪
唔貪心好好地做定期咪好 lor
你唔貪心好好地,人地講到天花龍鳳,你都可以當佢耳邊風
我唔否認有人真係比人誤導
不過唔識,無聽人講,貪心買左 , 到輸左又係度嘈個 d 真係抵死
佢地不如去搶好過 la

匿名 說...

Sorry this post is biased, if u consider the structure of "mini-bond". It is complicated I doubt most of the sales at the commercial banks, who re-sell them really understand them (not saying they are stupid but given the number of products they are under pressure to sell, they might not bother) and they sell structured products to these people who can't tell equity from warrents??

Come on when banks such as DX, SX, GX, MaX, KBX, etc regularly organise "investors conference" for old people advising them to buy warrents or CBBC, you know there is something wrong with the industry.

I work in IB too, but to say this is not the sales fault I say is bullocks, frankly all structured products do is generate more fees, there is in theory nothing a retail investor cannot do via plain vanilla products.

gok 說...

最有問題就係SFC,
竟然批准呢批咁既產品用迷你債券,
呢個咁誤導性的名稱推出,
導致大家以為係與債券類同的低風險產品.

銀行班SALES姐姐哥哥又有幾個知道,
裏面賣緊既係乜呀,
而家政府一味將責任推比銀行,
又會要和解逼銀行做野,
惡果又要銀行從業員同苦主承擔,
可以預計未來幾個月分行生意都好難做...

匿名 說...

老實講, 姣婆遇到脂粉客啫...

樹大有枯枝, 族大有敗類.

不過睇到d 立圾局既甘奶威....我就....火起.

波蘿游 說...

撇開雷曼唔計,債券與六間藍籌信貸相連,根據條款說明,只要有一間倒閉,則贖回價格以此違約公司之剩餘價值計算。

即係等於將單一公司債券的風險放大六倍,變相等同風險極高的低信譽公司債券,可惜大多數散戶似乎未有留意。

否則又點會去到零售層面,重有5-6%年息

keith 說...

if the regulation in HK has taken the approach of making sure that financial planners, including those bankers who target retail customers, have a fiduciary duty to the customers, and financial planners are fee-based rather than commission-based, the damage could have been reduced or even avoid.

in the current situation, bankers and financial planners are working for commission and not necessary the best interest of the customers. on the over hand, if they are fee-based and have a fiduciary duty to their customers, they will have to work for the best interest of their customers. by being fee-based, it doesn't matter to the financial planner whether s/he is recommending a structured deposit, like "迷債", or a straight forward instrument such as an exchange-traded fund (ETF) like 2800.hk, as s/he still charge the same fee.

time to think about changing the regulation for financial planners, i guess.

匿名 說...

大家都有責任買的無知賣的不知 , 管的不求知 , 當然無人知未來發生咩事 , 不過管的不理 , 賣的為利 , 買的信你 , 最後大家都自受惡果不過連累一班 , 信任監管者同銀行
無知投資者受害 , 大家都要付上一定代價 ,
以後先會有警戒性 , 希望反對者體量如果身受其害的係你親人朋友 , 你會否反對?還會裝公義地說輸打贏要?說的明白此4字何解嗎?
公道自在人心

匿名 說...

雖然我無親友買左雷曼既野, 但係我都覺得呢班苦主唔算係輸打贏要, 尤其係果d一把年紀, 本身唔係大富人家又無咩學識既人, 講真銀行d sales 見到人家咁既樣就唔好介紹d佢唔會太容易理解既產品比佢啦, 好多老人家都係走入去做下定期或買下人民幣, 咁d老人家聽到話, 高息呀, 無咩風險呀, 咪信你囉, 你話佢衰貪心? 有邊個唔貪心? 銀行sales 係出自真心又好為份工又好, 雙方都有責任, 呢件事之後, 希望大家多d提醒家中長輩, 唔好輕信別人,尤其係涉及金錢既事

哥斯拉 說...

置身事外的人,都喜歡對苦主落井下石,認為他們貪心,輸打贏要...我則認為大部份苦主有理由投訴。

銀行sales賣迷李債券,原來不是大家認識的債券,又說風險低,5厘息,怎算貪?就算不是揾笨,銀行sales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可用免責條款輸打贏要。

如果你之前買的飲品,在成份中寫上含有三聚氰胺,出事後想告廠商,對方拿出免責條款,認為你沒肴看清楚成份表,你又會點?

K 說...

雖然雷曼迷你債券的客戶(包括主角婆婆和大口仔爸爸)某程度因為太信任銀行職員的話(我諗有講到:人地藍籌股呀!邊會有事喎!又高息又低風險)才招致今次的損失, 唔敢講那些苦主是否係貪心和值得同情與否, 但係若然要納稅人支付那些由投資失誤的金錢上損失, 予人感覺係輸打贏要。

當然, 那些政客和政黨所謂幫手, 只是杯水車薪, 撈點政治油水而已。

但, 個人覺得:

1. 財金官員、證監會、金管局和銀行公會等對這些風險投資工具監管不足, 有點兒太信任所謂著名i-bank和藍籌的效應, 諗住唔會倒閉; 對投資者教育不足, 加上過份地批准各式各樣的投資工具上市, 良莠不齊兼造成泛濫。

2. 至於前錢銀行從業員(包括teller, CSO同分行經理等), 雖則他們其中的職責係向客戶推銷投資產品和盡心盡力為客戶提供服務, 但係為求達到銷售水平而盲目地向客戶推銷, 唔清楚件投資產品的性質、投資目的和風險, 甚至企圖掩飾其風險和缺點兼作大有關產品的功能(包括所謂息高"、"穩陣"、類似定期存款的收息產品相類說話), 用D唔適當的推銷手法和唔用其專業知識向客戶作出分析, 除了係專業失當外, 亦失去銀行與客戶之間的基本信任, 即使件事得到解決, 將來銀行再有其他投資產品推銷, 一定無之前咁容易。

3. 至於客戶本身, 除了不要太信任銷售人員的說話外, 任何涉及投資的文件更不可以亂簽; 作出決定前, 先細閱有關投資文件(一個字都不能少: 如有需要, 可以找人幫幫眼), 如有不明白和不清楚的地方應向有關銷售人員和專業人士詢問, 甚至有懷疑的地方, 更不應作出投資的決定。認清自己的權責和在投資上需要承擔風險所在。

任何投資不但價格可升可跌, 而且可能損失所有投資金額。

************************

又, 題外話: 計埋呢個, 您有4個blogs咁多噃! 咁寫法, 唔單止好好好忙(有可能每個blog唔同topic, 字體和要回應又多又唔同人的comment), 可能會無時間take care大口屋企之大小, 不如考慮忍痛地"摺"一兩個先好唔好?

(代大口老婆講:喂! 仲上網? 食完餐飯幫我洗碗呀!)

大口仔 說...

司空雲音:好難一概而論....

匿名:重點應該係賣的有無講清楚相關風險,買的又有冇了解清楚先買,同年齡的關係不大,因為好多"老人家"投資都叻過你同我。

Gogogok:各方都有責任....

匿名:你叫甘生由頭到尾好清楚咁解釋一次"迷債"俾我聽,我可能會忍唔住笑。

波蘿游:買賣條都係你情我願的,再高風險的都見過,又係o個句,講的清唔清楚,聽的有冇發夢?

Keith:你提到的是英式同美式財顧的分別,但無解決過問題,因為就算美式收費的財顧服務,財顧本身只要證明到自己有講到相關風險,客戶又肯劃押作實,無責任可以加在財顧身上。還原基本步,客戶始終都要對自己的投資負責。

狂風沙Z:大口仔的老爸係受害者之一,記得兩年前佢買的時候同我講,我好激動問佢點解要買,知唔知買乜?佢話唔知,不過應該無問題,我那天晚上同佢吵了一場大架,今日我都可以好肯定的答你,我對老爸買了迷債的損失,感覺係有點願賭服輸的感覺。

Noshow:我唔知有冇人用心不良明知會輸錢都仲紹俾老人家,但我認為一兩年認為迷債真係穩建的真係大有人在,雷曼擔保,評級機構AA級,真係咁早咁多人知呢隻產品好高風險?定出左事先忽然覺得好高風險?

李小龍:雖然迷債的運作真的好似債券,但大口仔同意有關當局不應批準發行商用"迷你債券"作銷售此定息產品。

但我唔同意你的比喻,因為三聚氰胺有害,根本不會獲得監管當局批准使用,不存在印在產品上看不到最後出事的情況。

大口仔認為用糖份會更合理,我列明產品高糖份,推銷員同你講埋產品係高糖份,但你有糖尿病唔睇標籤人地講完你又無在意,買來食,出事係咪要銷售員同廠商負責?當然,我唔排除樹大有枯枝的可能性,但不可一竹篙打一船人。

Karen (Sze):無論監管機構、銀行、銷售員及客戶都有責任。

又,多謝關心,四個BLOG的內容一樣,只想方便不同的朋友與大口仔交流,負擔不重。謝謝關心。 :)

匿名 說...

大口兄我不是幫誰說話只是當局者迷 、做旁觀者應該心水清 、不敢說誰對誰錯市場陷阱多不勝數 、只係中國人傳統面子緊要啞忍成
疾 、出了事有損失才聲討有問題時又不敢發問 、出事了政府扮俠客商家龜縮大法 、受害者無知 、推消者見利忘義埋沒良心為了一萬幾千出賣朋友身邊人多不勝數你身邊都可能有幾個等緊出賣你 、一切都係錢作怪

毒奶事件一樣中國過了太久這些日子了
香港人大部份都係中國人唔好以為有bno就係英國人

莫怪老父佢都俾人誤導 、大家都一齊反醒下
不用為了發生和過去了的事爭辯 、大家齊齊想出一個改善方法實際d啦香港人

pisces 說...

我认为证监会和银监会或许也有责任。为什么不是债卷的产品可以用迷你债卷的名字包装并在银行卖出?
迷你债卷根本是信贷产品,不是有抵押的债卷产品。可是证监会和银监会还有银行都不管,照用“迷你债卷”这么误导的名字去销售这个不是债卷的信贷产品。从这一点来看,不管银行职员的销售手法是什么,批准这个产品以“迷你债卷”来销售,银行和证监会和银监会就是大错,就是已经在误导消费者了。就好像明明是卖豆浆,却讲是买牛奶。二者颜色差不多,当然,加点化学元素,豆浆也会有牛奶的成分了。

大口仔先生意见如何?
可否告知如何去投诉证监会和银监会跟银行(永亨银行,in my case. Not for their staff, but for their product). my email is: jean_jl@yahoo.com if you wish to send me email directly. Thanks.

大口仔 說...

Pisces-hk:我的意見是投資者當然有權向監管當局投訴,甚至投訴監管當局。迷債事件的投訴對象應是金管局....可到管方網站SEND EMAIL俾佢地,或者找政黨幫忙。

匿名 說...

當大家習慣了,不正常都變正常。 我家的會計師,2年前,用了10分鐘買了迷你債券。 她昨天說,如果她不懂這些『專業名詞』....可能2年前省回5分鐘,快快趣趣簽名走人。

個人來說,面對這樣的情況,無咩感覺....跟早上見到亞婆係地鐵站問我取報紙一樣...同情...但我份報紙未睇完...

朗軒老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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